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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权力演变:分层、争斗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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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 07: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们组合在一起形成社会之后面临的新问题就是:原先分散状态时相互独立平等的状态不复存在了。只要有两个人相处,就会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差序关系。但整个人类仍然还是选择了放弃一盘散沙的独立状态,选择了群居在一起区分出不同的贵贱等级,并发展出种种相互合作的策略,从而谋取整个种群的利益最大化。人类因此迎来了空前的进步和繁荣,在自然环境中获得了相对其他物种更具优势的地位。
由分层而导致的政治不平等,由合作而产生的权益最大化,其实是人类社会中永恒而又辩证的两大课题。它们互生互灭、相爱相杀,不停地在人类个体身上产生伤害,然后又推动人类整体前进。必须把它们放在一起观察,人们才能找到这些表面上令人费解的社会问题背后的动力源泉。
法国思想家卢梭最早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一书中就指出人类每向前发展一步,不平等的程度就加深一步[1]。那还是在18世纪下半叶,地理大发现为人们打开了全新的视野,欧洲大陆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在探险家游记中所描述另一个世界的映衬下显得是那么的尖锐而深刻。那也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西方自诩文明的知识分子在思考人类不平等的时候,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偏僻角落野蛮人的平等关系和宁静生活。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卢梭展开充满辩证的想象与推理,在蓬勃新兴的博物学知识海洋中探究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人与人原本是平等的,就像其它各类动物,在种种自然因素使它们身上发生我们目前尚能观察到的变异之前,同类的动物从来都平等一样。”可是,原本平等的人类在走出自然状态后为什么会变得如此不平等呢?这究竟是源于人的自然本性,还是源于后天的社会属性?
卢梭为了弄清这个问题,决定首先要把人的社会性剥掉,把人还原为一个自然的人,这样才有可能找出人的自然本性在社会中一步步地演化出不平等关系的原因,才有可能发现原本平等的动物界一步步演化成充斥着不平等和压迫社会的路径。他发现,回到原点在自然生存状态下的人,或者说野蛮人的需要仅仅是填饱自己的肚子,或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性需求。每个人都是孤立的个体,顶多是小范围的自给自足建立不起稳定的联系纽带。原始的人类还处在自然的蒙昧状态,他们并没有今天所见的社会上的各种恶习与压迫。
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人既然没有组成社会,也就没有社会关系,因而不存在不平等现象。但是生产力的发展让人类开始掌握了冶金和农业这两项技艺,铁制品和谷物成为人在生存之外可以用于交换和存储的富余产品,以及随后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的社会分工。这些都促成了私有制的产生,让人类社会走向文明,同时也让人类走向没落,成为不平等现象的万恶之源。
人类社会不平等发展的历程是不可逆的。因为只要有一个社会因为内部的不平等而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后,那么其他人要么选择加入这个社会,要么也只能效仿建立相似的社会。从此以后,人们之间不平等的矛盾可以在社会内部得以缓解,取而代之而起的则是社会与社会之间规模更大的争斗。
由此可见,社会分层带来了整体效率的提升。虽然出现了社会内部各阶层之间的不平等,但不同阶层只要还结合在一起,那么他们相对其他不做分层、没有进入阶级社会的群体就会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但从此以后,有关人类社会要不要分层,该怎么分层的争论就没有停歇过。争论的核心问题在于谁得到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能够得到?从本质上讲,这是一个社会权力和财富分配的问题。在激进派看来“社会不平等被谴责为不公正的、不合理的和不必要的”,但保守派却认为“它又被捍卫为公正的、合理的和必不可少的”[2]。两方都有着各自坚守的立场和论证逻辑,在历史上谁都没有彻底击败过对方。但细分下来,在这些争论当中划分观点的红线是:人的本性和社会约束哪个更重要?保守派不信任人的本性,强调社会制约的必要性,激进派则不信任社会制度,更相信人性;社会是静态还是动态?保守派认为社会是一个能让个人获得福祉的完善系统,激进派则将其视为时刻充满竞争的修罗斗场。
面对这两派理论,社会分层理论的提出者伦斯基试图以从人性推导出社会性质为出发点,对两种传统观点的适当部分予以吸收与综合,从而形成了他独特的理论架构。他指出,当代心理学在人类婴儿生长过程的研究中已经发现其是一种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的生物。然而每个正常的婴儿在成长到一定阶段后又都会开始考虑他人的愿望。这说明,虽然从自私出发,但承认他人利益正当性、并与之展开合作也是每个自然人的最佳策略。再将这一洞察延展至人类社会问题上,人们将发现正是因为许多自私的个体为了更好地实现个人目的而聚合在一起,才会在人类社会中衍生出与自私相对立的道德、权利和公正等概念。
这个理论框架的价值至少是先将人性与社会性包裹起来了,让人们看到了从争斗到合作的可能。更进一步地,在社会当中产生合作及未来进化的各种可能性甚至还可以通过算法模拟出来。有行为学者借助博弈理论中的经典案例,以“重复囚徒困境”竞赛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在两轮竞赛中最终胜出的竟然都是最为简单的策略——“一报还一报”[3]。这种理论和实验相结合的论证方法简单明晰,让人一看即知,为人们进一步了解个人、组织和国家之间如何产生合作,并不断合进化各自形态的机制提供了极备可操作性的方案。这些公共行为领域的研究表明:在符合假设条件的社会中,合作的种子是可以被逐渐植入到原有社会中的。这是因为相互合作的收益大于每次都相互背叛;社会上可能有多种合作策略存在,采用同样的合作策略之间的收益较高,不同策略之间则收益较低,这造成了社会分层,合作发生了进化。
不过,这种剥离了具体细节、放在抽象的环境中观察行为体反映的方法也有它自己的漏洞。那就是参与博弈的决策者都要意识到自己和对方都会在未来长期共存。如果打破了这个共识,也就谈不上还需要继续合作的必要了。因此,加大接触次数,增进相互了解,是有助于社会各阶层展开更紧密合作的前提。
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尤其是中国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社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如何影响中国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合作方式,其实一直是人们更加关心的话题。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人们可以归纳总结出现代性的三个要素:个人权利、工具理性和民族国家,研究者会注意到这些观念与中国传统社会有很大的不同[4]:首先,西方的“个人”观念在原先中国的语境里根本就不存在。中国人的概念中是先有群体、先有关系,然后才谈得上有处于这个社会的个人。其次,“权利”在西方观念里是和个人绑定在一起的,是与生俱来的正当性,但不同于中国人所理解的道德正当性。不理解这些,后面的工具理性和民族国家自然也就全无可能在中国文明中诞生,现代社会也就只能在集齐了以上三件法宝的西方文明中出现。
但是,现代社会制度的正当性在20世纪又遇到了新的问题。新自由主义从政治哲学的根基上区分出了“正确”(right)和“权利”(right),认为社会制度的正当性应该建立在“正确”而不是“权利”之上,契约应该建立在个人自主性而不是个人权利之上。这也正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要解决的问题,即通过有条件的契约论得到差异原则,推导出经济不平等的增大只有当对市场中最弱势群体有利时才是正当的。因此,当今的人们需要重新理解“个人”和“自由”这些似乎已经熟悉的概念,重新驾驭已经失去控制的工具理性。
至于民族国家,自从它最早在欧洲大陆被从魔瓶里放出,就一直在贪得无厌地抢夺原本属于社会各个阶层的权力而集中于自己一身。马克思早就发现,国家权力“作为思维着的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总是试图通过控制、教育与引导“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5]。因此,若以马克思唯物史观社会权力思想为指导[6],对于民族国家的权力也应该报以警惕的态度,因为“国家权力总存在着拒斥一切可能与其抗衡或制约的社会力的冲动,即使这种社会力是以社会意识、社会文化甚至于科技力量等较为柔性形式表现出的”。社会各阶层若想实现更为紧密的合作,则“应引导社会权力以一种经济和文化渗透力和感召力的形式缓慢释放与平衡运行,发挥其社会服务性与群体黏合性功能”。
那么,在现代社会里每个人究竟该如何和他人建立合作关系呢?这是实际关系到个人生存的“政治”问题。贴近中国人传统儒家观念的“和”可能是一种最可信赖的策略,它将被证明能够在互相伤害最小化的条件下去谋求互惠利益的最大化[7]。因为在中国的伦理学和政治哲学话语体系里,如果有所谓的普世价值,那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对待他者”。对于此,儒家思想早已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现代儒学则可以进一步将其升级为“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从“我”一个人的眼界扩展到所有可能的眼界,尊重每个人,把每个人都考虑在内。
人们要知道,这里强调的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人,而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人的存在首先是关系的存在,“共存”的关系优先于“存在”的个人。没有“关系”就谈不上人权和权利等概念。因为,人的一切权利也都不是天赋的,而是人为的,更确切地说是“关系”的另一方,他人赋予的。人必须在接受与他人间关系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得到人权。这就推导出了所谓的“预付人权”理论,即人权是以借贷的方式预付给每个人的,相应的,也必须以每个人履行义务去回报。而双票民主与反票数公议则是一种既强调权利又重视义务、既尊重民主又保护自由的具体改进方案。只是不知,这些建议是否是那些总是强调中国文明先天不足、无法诞生现代性社会形态的学者们想要的答案了。
参考


  • ^ [法]: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吕卓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 ^ [美]格尔哈特·伦斯基:《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关信平、陈宗显、谢晋宇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作者是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授,他在书中对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总结,试图将众说纷纭的矛盾观点都包容在一个可以不断向前发展的理论框架当中。
  • ^ [美]罗伯特·艾克斯罗德:《合作的进化》,吴坚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作者是密歇根大学政治学与公共政策教授。
  • ^ 金观涛:《历史的巨镜》,法律出版社,2015。作者在2009年于海外出版本书时已是中国台湾政治大学讲座教授,他在书中系统讨论了传统社会转型的一般模式,以及现代社会结构在继续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整合危机,指出20世纪人类社会在这些问题上寻求得出的答案和仍待探索的问题。
  • ^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
  • ^ 陆在春:《唯物史观视域下社会权力思想研究》,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作者是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 赵汀阳:《每个人的政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他在本书中批判分析了西方主张的普适价值、天赋人权和民主等观念,借助中国先秦哲学思想,在提出的新方案中主张的普适价值包括了公正、自由、和谐、仁义四个方面,并建议以预付人权取代天赋人权,以双票民主与反票数公议改进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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